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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剛離婚的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3-05 | 最近登入:102-26-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張律師您好,是已經到戶政做好離婚登記了,身份證上的配偶欄姓名也拿掉了,之後才發現放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不見了,感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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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26
我於4/10跟前妻協議離婚,沒有小孩,協議中有一條是:剩餘財產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債務孳息各自清償收授雙方相互拋棄,我要問的問題如下1.因為我在婚姻期間,有一筆不動產,有上述那一條協議,前妻是不是就無法分到那一筆不動產的一半?2.原本一式三份的其中一份,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因故不見了,這個離婚對方會不會主張無效?3.因為我前妻無謀生能力,前妻娘家的人希望我可以負一點贍養費,但是怕又口說無憑,希望可以再寫一次離婚協議書,如果我同意,可以再寫第二份,然後以第二份離婚協議書為主嗎?4.如果第二次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雙方都無法達成贍養費的共識,有沒有其他非離婚協議書法律上的證明,或是其他任何形式或方法,可以白紙黑字的寫下來,證明我有誠意付贍養費?然後上面還載明付款金額、付款方式及停止給付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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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