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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azycutesta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5-06 | 最近登入:102-16-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1.請問如果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已超過3年多),法定繼承人共5人(A.B.C.D.E),現在房屋的繼承是每人各1/5嗎? 2.如果現在才要將房子過戶給B繼承人名下,是用贈與的方式,還是要寫財產分割書?還是要如何做,準備什麼資料才可以完成這些事情。 3.如E法定繼承人於國外長期居住,戶籍仍在台灣,無法回台辦理相關事項,需準備什麼資料來表示放棄此房屋之繼承,或是贈與給其他繼承人,或是該如何做才可。
瀏覽:1185
日期:102-06-16
 律師您好 ,這五名法定繼承人都是子女,被繼承人配偶已死亡,所以並沒有因沒辦拋棄繼承,就等於是每人繼承各1/5囉,因此仍是辦理遺產繼承登記,看要登記在誰名下,所以是寫遺產分割書跟準備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這樣對嗎?
瀏覽:1185
日期:10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