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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6 | 最近登入:102-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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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跟小弟借了一筆18萬的錢,約2個月後去跟他討,對方還我5萬於是小弟叫他寫一張借據13萬以及開本票,後來陸陸續續又還了5萬但後來就避不見面,打電話她也一直說沒錢,這件事目前也拖了快一年了在上次講電話後,她惱羞成怒罵我,小弟氣不過,所以想拿去法院做本票裁定但有一些問題煩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一下~謝謝1-借據寫13萬,但寫的很簡單,內容為本人xxx向xxx借13萬元整,特禮此據已茲證明對方有簽名加上手印2-本票金額有4張為8萬,每一張為2萬,上面有簽名加手印,沒有寫地址跟身分證,發票日跟還款日    都有寫我住台南對方租房子在新北市新莊區,戶籍地不曉得,我可以將本票拿到台南地方法院 去裁定嗎?對方若是跑路,不在住所,收不到法院寄給她的本票裁定,該本票裁定也會無法成立嗎?或是要在新北市新莊區管轄的法院才能裁定?是哪一個呢? 在台南法院的話是比較方便,若是要在台北的話可以用寄的嗎?因為還有一條500元的費用要付, 是看總金額來算還是以發票張數來算?是一張500嗎?4張加起來2000-或是以總金額10萬以下收500 是將錢跟資料放信封帶一起寄去台北的法院嗎?是否本票正本跟影本都要寄呢?借據要嗎?因得知對方前陣子有賣房子,對方如果有存款以及工會勞保,本票裁定如果成立的話可以從他那邊扣款還我嗎? 或是可以提告對方債務不履行,這樣需要如何來申辦呢?該準備哪些資料呢?未來開庭可以在台南嗎?還是一定要在對方住所的管轄法院呢?開庭有聽說要開庭費,費用大約是多少呢? 請問哪種方式對我比較有利呢?懇請各位大賢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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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