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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憨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6-07 | 最近登入:10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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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請問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成立委任契約,但之後物業管理公司的總幹事侵占公款,管理委員會主委、財委、監委等人皆認為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因此不願理會,而區分所有權人懷疑管理委員會也涉案,此時主管機關可以為區分所有權人做什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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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