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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7 | 最近登入:102-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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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請教張律師: 通姦罪須於六個月內提告,目前配偶尚未提告,說要留校察看,這六個月內配偶隨時可提告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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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