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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102-24-07 | 最近登入:102-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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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律師  因為日前發生車禍 我開車對方則是騎機車 於當下對方似乎有受傷 因此對方要求我送她去醫院 我就開車載她前往附近的醫院就診 結果陪同下 對方醫院研判沒有問題 只有輕微的擦撞傷 當下我也有意願要跟對方和解 但是數日後 對方卻來電 聲明我沒有關心她.....因為我家中也發生家人生病 分身乏術 當下我有道歉 並且有詢問她的狀況 她說明她去他自己一般的診所又再確認 說明有骨撕裂傷之類的 並且又說明她因為這樣請假在家沒有去上班 因為她還是覺得不舒服 我請她去大醫院就診確認情況 她卻堅持不要 我還說如果不怕麻煩的話 我可以載她去 但是對方還是婉拒 並且現在說明西醫無法治療她的症狀 她現在給私人的中醫治療 針對此事 感到很困擾 但由於我們已移動現場了 警方當下也沒有做現場研判 且由於路權關係 車禍現場是在我家門口 門口的道路不確定為私人道路 或者 正規道路 因為附近居民走那裏習慣 但是那條路的規劃上 本身就是一個路衝口 因此 對於路權的研判也感到很困惱 有派出所警察建議我 再去監理站交通事故 確認現場情況 因為對方的態度 目前似乎沒有和解的意願 但是針對 1.路權研判 2.以及對方目前的就醫情況 仍感到很困擾 希望各位律師能夠給予我法律上的意見! 如果後續有需要 也會視情況 是否要協請律師處理(在南部) (畢竟我認為我誠意都做到 但是對方似乎還是無理的態度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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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