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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07 | 最近登入:10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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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奶在昨天撿骨,裡面有遺物黃金戒指3個.耳環一對.玉手環一個 可是,爸爸的妹妹認為還有一條金項鍊,是我們拿走的。可是撿骨師交給我爸爸的明明只有黃金戒指.耳環.玉手環,並沒有金項鍊。 爸爸的妹妹沒有在現場,而且當初說好都要讓我爸爸全程處理撿骨的事情。所以爸爸想說那些金子變現當成撿骨的.買塔位.地理師.看日子的費用,所以東西先暫時放在我們這裡,並沒有變賣!但是她一直強調要告我們侵占,我爸爸有去找撿骨師錄音證實只有戒指3個.耳環一對.玉手環一個,並沒有金項鍊 這樣子撿骨師有罪嗎? 她要告我們侵占,請問她告的侵占罪會成立嗎? 如果她不追究那條金項鍊,反而去追究那三樣遺物 請問,這樣侵占罪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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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