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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9-08 | 最近登入:10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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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契約書上寫8月7號前要交屋結案,但房子糾紛還沒解決。賣方有寄存証信函要求8月7前完成結案交屋,否則告我違約,要付違約金。8月2號找賣方出來協商未果,也有寄存証信函給賣方。這樣8月7號沒結案交屋也算違約嗎?8月8號一直要找賣方出來協商房子糾紛,賣方一直不願意跟我談,這樣該怎麼辦? 再請問一件事,跟銀行申請貸款時,有幫賣方貸款代償,如果房子糾紛未解決,房子已過戶,但還沒點交結案交屋,可以主張賣方先歸還幫他代償的金額到履保帳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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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