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e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5-08 | 最近登入:102-15-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在7/31被公司資遣 但公司未申報 遲遲未開非自願離職書給我去申請失業給付 經溝通讓公司人資 扣我部份資遣費(若日後勞工局罰款則要我共同承擔...) 在拿到非自願離職書送件及拿到扣款後的資遣費後 詢問扣押款何時返還給我 但推託..有那麼急嗎?...不明說 我告訴她若不明確告訴我何時可返還 及我應付什麼責失 要負幾%罰金 則她有侵占之嫌... 後來她在email文中 竟告訴我...『你小孩還小需要你』的話..我告訴他我及家人因此心生恐懼 必須報案 在隔日她才將扣押款匯給我 並說這是長輩的關心之意 我想問告她305條的恐赫罪能成立嗎?謝謝
瀏覽:1018
日期:10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