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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咕咕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8 | 最近登入:10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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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因個性上及生活上的一些摩擦所以漸行漸遠, 在此同時,我跟一位工作的女同事有言語上的曖昧, 會用Line或FB聊天, 後來我老婆偷用我的帳號登入FB並把我跟同事的聊天記錄存檔, 所以我跟同事的關係也斷絕了, 但是我老婆最近以此聊天記錄威脅要告女同事還有我, 想請問只有曖昧的聊天記錄,可以告妨害家庭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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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