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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B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8-08 | 最近登入:10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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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兩個月前我租了房子,
簽了一年的契約...
房東同時也是我的老闆...
但最近鬧的不愉快想退租...
兩個月的押金是否可要求拿回一半?
另外老闆本身鑽了很多法律漏洞...
不但不給病假,
晚班的工讀生也未保勞健保,
請問能投訴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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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8
小妹是護理師...
目前在一家眼科診所上班,
但上班的一個月下來,
發現老闆做了很多感覺是違法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
診所裡面的所有員工只有我一人有護理師職照,
其他人皆非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雖然有藥師在,
但老闆卻要求我們使用血管收縮劑+麻藥+純水調製成眼藥水給來看診的病人現場使用,
但那所謂的麻藥其外包裝完全沒有標明成份,
且調製好的眼藥水裡面還有懸浮物在飄動...
請問自行調製眼藥水是否觸法?
我有拍照下來可以檢舉他嗎?
另外他連生理食鹽水也要求我們自己泡,
就是鹽巴加純水,
裝"自製生理食鹽水"的桶子裡還長青苔,
已經違反了無菌原理了,
請問這樣合法嗎?
瀏覽:764
日期:10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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