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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o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8 | 最近登入:102-19-08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事情是這樣的.. 8/13我去郵局寄東西時 被旁邊倒下的重物打傷大腿 重物是一個要寄東西的人放的 他沒有放好就去填單子 砸到我後只說了一聲抱歉就回去填單子ㄡ.. 當下很痛 但是外傷不明顯 所以也就沒有追究 但隔天我的大腿整個大淤青 這倒還好..是隔天開始我被打倒的那隻腿的腳趾 大拇指開始麻麻的 經過了六天還是沒有好 我已經掛號8/21去三總看神經內科 希望沒有大礙.. 因為我9/3就要去加拿大 打工旅遊一年 機票也訂好了.. 想請問一下 如果真的很不幸的需要治療..我還可以回頭找那個肇事人嗎? 因為我當時去寄掛號 他也是去寄掛號 而且他寄的東西很特別 是很高很重的東西 郵局也有監視器 寄東西也會有記錄 我也有定期將我受傷的部位拍照 不知道事隔一個禮拜後 還可不可以把他找出來 請他賠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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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郵局人員詢問一下有無相關錄影畫面及其保存期限,確認有資料可供調閱後再行提告,否 ... (恕刪) 好的,謝謝! 明天會立刻去郵局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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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郵局人員詢問一下有無相關錄影畫面及其保存期限,確認有資料可供調閱後再行提告,否 ... (恕刪) 賴律師您好: 想請問如果有錄影畫面以及驗傷單,下一步我應該怎麼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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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