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匿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4-08 | 最近登入:102-28-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A男:年滿25歲 B男:年滿14歲未滿16歲 A男跟B男是透過網路認識的 兩三個月以前A男與B男相見後發生性關係 直到最近B男家長發現此件事情要提告A男 可是B男家長只有網路聊天紀錄並無性關係證據 B男的家人給兩條路讓A男選擇 第一:就是報警處理 第二:私下和解用賠償方式處理
瀏覽:334
日期:1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