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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Faith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08 | 最近登入:106-31-03
搜尋結果:共 2 頁,12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想要請問兩個問題 1.請問對於非婚生子女的扶養費匯入戶頭可以選擇匯入媽媽(監護人)的戶頭嗎?還是說大部分都是匯入小孩子的戶頭呢?大部分的作法為何呢?爸爸說要去開一個爸爸媽媽小孩三個人的共同戶頭,這樣不是就等於媽媽要領錢還要得到他同意?!請問有這種做作法嗎?在我的認知裡感覺好像不太合理甚至誇張...2.小孩子出生到現在三年爸爸沒付過一毛錢請問代墊扶養費的部分如果說交由法院判一般都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償還呢?要求他一次付清是合理的以及是一般性的作法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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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 他說他現在願意開始付,那我可以叫爸爸再接下來每個月開始付的第一個月,就將前面三年沒有付的直接一次付清嗎?還是說法院上判一次付清,可是會給他個緩衝期限,像是幾個月或一年內的期限之類的呢? 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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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要改定監護權是很困難的,除非你拒絕讓他探視,否則你只是拒絕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但是爸爸是要”增加”和子女相處時間,雖然說之前有約定(口頭約定),但他沒有權立這樣做嗎? 很怕說如果我不讓他增加,他會以”媽媽阻擋爸爸探視小孩”,說媽媽非善意,而要要求共同監護或改定監護。 另外,目前還沒有提強制認領,目前小孩一歲多都我在照顧,提出訴訟的時間小孩幾歲時比較恰當呢? 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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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8
未婚生子,父親未認領,小孩都媽媽在帶。 媽媽有讓爸爸一個月看小孩一次(爸爸原先自己要求一個月一次),但現在爸爸想要增加時間。如果媽媽拒絕,將來打監護權扶養費官司時會對媽媽不利嗎(媽媽要單獨監護)? 像是是否可以構成爸爸要求油雙方共同監護?或是說在媽媽單獨監護後要求改定監護? 或是任何因為媽媽拒絕讓爸爸看小孩(或拒絕增加探視時間)所產生的法律上較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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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17
非婚生子女,生母想拖著先不讓生父認領。但生父願意付扶養費 所以在沒有認領下並沒有辦法針對探視和扶養費的協議書拿去公證。 請問如果這張協議書只有雙方簽名,這樣可以產生效力嗎?就是說如果以後生父沒有付錢,還是可以拿此協議書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還是說需要另外找證人一起簽名呢?那簽名的證人有什麼身分限制嗎?像是不能是親友之類的?還是必須是律師?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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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31
您好, 1. 我想要請問未婚生子如果生父未付扶養費,是不是生母有權不給探視?如果他要探視是不是得由生父提告,首先會面臨的是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這個部分的律師費用也是要由我們自己支出嗎?   2.如果扶養費兩方私底下談不攏上了法庭,請問法官一般都是依照什麼來判定生父應付的金額?如果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是不是要再除以二?那這樣不是等於生父一個月都還不用付到一萬塊錢? 會因為生父收入比較高判比較高的金額嗎?(例如他月收入如果為七萬)   3.扶養費是否有涵蓋保母費、和未來學費呢?還是額外給?如果是按照主計處的金額(生父付不到一萬元),所有的費用加起來感覺他付不到一半。   4.上法院法官是否會要求生母列出預估未來20年子女開銷的清單來判決扶養費呢? 感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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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要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並在 ... (恕刪) 其實我要求扶養費是因為他要求要看小孩,如果他可以不要看小孩我可以不要他的錢。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是他得是提告的那方?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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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4
您好, 生母不希望生父探視,也可以不要他的錢。但是生父想探視,所以生母跟他要錢。 1. 我想要請問未婚生子如果生父未付扶養費,是不是生母有權不給探視?如果他要探視是不是得由生父提告,首先會面臨的是親子關係確認訴訟?這個部分的律師費用也是要由我們自己支出嗎?   2.如果扶養費兩方私底下談不攏上了法庭,請問法官一般都是依照什麼來判定生父應付的金額?如果是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是不是要再除以二?那這樣不是等於生父一個月都還不用付到一萬塊錢? 會因為生父收入比較高判比較高的金額嗎?(例如他月收入如果為七萬)   3.扶養費是否有涵蓋保母費、和未來學費呢?還是額外給?如果是按照主計處的金額(生父付不到一萬元),所有的費用加起來感覺他付不到一半。   4.上法院法官是否會要求生母列出預估未來20年子女開銷的清單來判決扶養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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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4
律師您好, 1.請問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在未認領情況下是否還是有探視權?如果生母未接受生父的扶養費,但仍讓生父探視,會因為"實際的探視"而自然地構成"法律上的認領"嗎(即使未經過實際認領程序)?2.請問監護權和生父是否認領有關係嗎?是不是認領就一定有扶養的義務,但不盡然有監護權呢? 3.如果生父有認領,生母最後不管因任何關係無法監護(死亡或是其他因素),是不是監護權就會歸生父?如果生父未認領,生母在無法繼續當監護人時,是否由生母的親人(像是父母)得到監護權呢?**生母不希望生父認領,更不希望生父得到監護權。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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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2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將來有爭議 可能是確認 ... (恕刪) 謝謝張律師的回覆。 "認領不需要任何形式 只要可以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通知到對方即可" 這個部分是指也不需要任何行政手續,像是去登記什麼之類的嗎?  "證明確實有認領意思"筆計挑來說是指什麼呢?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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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