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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4-09 | 最近登入:102-09-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去年12月在網路上遇到一個援交妹 他自稱19Y  16X  5X  再找我援交 隔幾日我約她出去後,看他跟一般高中畢業生沒什麼差別,便一起去MOTEL  然後我起頭有問他是否有再讀書他跟我說她高中畢業就沒讀書了@@,而且身上還有背房貸  所以不疑有他的就沒跟他要身分證件證明,過程中都是分開洗澡跟脫衣服,然後有過一些前戲,然後正要進行中時,我發現他好像月經來了,就立刻結束過程,雖然並沒有整個完成,但我還是有給她約定的金額 到今年6月1X日警方傳我去做筆錄說跟未成年援交有關,我7月去做筆錄時才知道女方未滿16(我有稍微問警方他實際幾歲,只有聽警方說有滿14,但實際我無法確認年齡),第一次做時只有用電話聯絡沒有即時通紀錄,但警方是透過後續他用即時通密我的紀錄(2月左右),他在問我"要不要約"的情況下調我出來做筆錄,不過即時通記錄內有提到"上次感覺不好"及"這次約金額"的字眼,然後筆錄中我只跟警察說"我有去,然後分開洗澡,要做的時候發現他大腿內側有血所以立刻終止沒做"這樣,但是有承認給他錢!! 現在收到傳票通知要開檢察庭妨礙性自主,請問各位律師們,我這情況下我是初犯,然後女方也有承認他跟所有人(聽警察說涉案的人超過50人)都說她滿18,這樣在情況下,檢察庭上我要怎跟檢察官作答辯會比較有利呢?以及我大約有怎樣的刑責?後續的流程大約還有怎樣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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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4
謝律師你好:     我要如何作答辯會比較妥當,有機會無罪嘛,那有罪又是怎樣判決,但我筆錄中有帶保留,女方如果有強調我有性交行為,檢調會相信我的口供麻,那還是會考慮到其他物證、事證之類等等!   如果有罪的話,我要怎跟檢察官求情比較能以緩起訴或者緩刑為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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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