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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9-09 | 最近登入:10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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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網路公開罵我爛人,我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他被警察通知做筆錄後,開始私下找我,拿出2~3個月前我與他爭吵時說的這兩段話『你地址我都查到了』『我懶的再管你, 如果是以前的個性一定找兄弟處理你,你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是笨蛋,惹上了禍及家人的麻煩你就知道了』 不過當下他沒有任何懼怕,還叫我趕快去找他還說,我是不是找死,叫我先打聽他家人背景,後來我們有和好又過一陣子,再度發生爭執就沒再跟他聯絡,但他卻在網路上公開罵我,我才憤而提告,而他要告我的事情已經過了2~3個月,他現在才說要用當時我說的話,來對我提出恐嚇告訴  抱歉問題比較多1.請問律師我還能追加他妨害名譽告訴嗎?(就他在網路上公開罵我爛人的部份)2.我之前這樣說算恐嚇嗎?(可是後來又和好,相安無事了一陣子)3.時間過了那麼久,可以用當時的話語來提告嗎?4.我告他的事現在他還沒去做筆錄,我能跟警方講他一直騷擾我嗎?或有別的法條能提告嗎?  我被他煩了一整天,一直說我恐嚇他,他好怕,他要告我我都快精神耗弱了,最後跟他說我是告訴人你是被告,你這樣是騷擾告訴人,他才不敢再說拜託請律師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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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9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二次發文侮辱,二次均得視情形提出公然侮辱或誹謗告訴。 『你地址 ... (恕刪) 感謝吳律師撥空回覆 有個疑問所謂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某人,使受惡害通知的這個人心中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我在與他爭執的當下、他並沒有任何懼怕的感覺、還反嗆我:是不是找死、而在爭執過後經友人調解後我們還再做了一個月的朋友以日前的新聞為案例 被辱罵錄影提告恐嚇 檢:沒嚇跑不成立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59170那我這應該不構成恐嚇的要素『心中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請問我的見解是否成立?請律師為我解答、以便若他真的提告也可當我辯解的供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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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