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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屏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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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張律師,我與前妻離婚後,前妻委由女兒轉交2張人壽保險繳費劃撥單給我要我繳納,而我也依約繳納完畢,但是,後來公司打電話給我說,前妻的部分已經重複繳費了,要我自行填寫(繳費證明書)傳真給她,但後來又說,他們只能退費給(要保人)而非(繳款人),我遂說明已經離婚,我給他們前妻的電話,由他們聯絡、退費,日後我在向前妻拿回款項即可。惟,前妻獲知後,認為我要盜領他的保險費,拿著(繳款證明書影本)向法院提告(偽造文書),案經檢察官認為有(署押)的行為,而提出(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感恩!!!(小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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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