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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vivi 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09 | 最近登入:102-13-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誹謗罪 已收到起訴書被例為共同正犯 可請律師私下傳票前先和解 撤銷一人 只告一人嗎??   有的律師說共犯不可分 怎麼講法都不一樣?   因為我是幫忙代發三天的臉書私訊給23人 另一人是有動機的人叫嗦慕後指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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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3
想請問共同正犯的罪會一樣? 一個負責發臉書私訊給23人   一個負責找原告的資料和叫索煽動他人行使   這是屬於一起犯案的話 罪應該一樣吧?
瀏覽:763
日期:10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