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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9 | 最近登入:10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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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樓上住戶安裝淨水器,發生漏水,造成他自宅積水15公分高且有數日, 我的住屋因此全室滴漏水造成嚴重到不能住,天花板裝潢與木作裝潢都因滴漏水而浸泡水發霉變型,由於兩造對於賠償金額與修復還原的認知不同, 樓上住戶就要求走法律訴訟認定賠償金額, 我該如何處理! 我可以先行修復我的住宅嗎? 木頭裝璜泡水後的發霉變型,也讓屋內其他東西陸續變壞. 裝潢公司認為泡水木頭裝璜若不去先行拆除, 天花板與牆面結構無法確實知道損害與確實乾燥還需多少工時,能修復時間無法預估, 我的損失就得修復 遙遙無期? 樓上願意賠付金額不到修復復原的1/2 , 其他財損也沒得到賠償, 真該自認倒楣嗎? 我們回到老家住, 自行打掃整理損壞的物件, 沒有可以要求補償的支出單據, 一切的一切 人壞就可以推.拖.賴 ...嗎? 打官司走訴訟,律師費與裁判費似乎要由提告人先付, 我豈不是很冤? 要求償還得先拿錢出來? 被水淹還得自行花錢修復? 房子泡水不修可能損壞擴大, 該如何認定求償範圍? 等到法院判定後的持續其他破損與追加費用能要得到嗎?  懇請律師給予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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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