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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09 | 最近登入:102-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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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現在是大三進修部學生,目前在一家餐廳工作滿四個月了(今年6/8開始上班),
現在因為某些因素要轉換跑道,我10/1就必須到新公司去報到,
我上網查了勞基法說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要於離職前十日告知,
但如果我沒有滿十天就離職了,我會不會被扣薪?會的話,扣多少呢?
(1000元我還能接受,但2000元我就有點心痛....)
ps 我已經在23號的時候向公司提出離職。
另外,我有跟公司簽了一份契約,上面說明做滿半年才能離職,我是否會因為這樣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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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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