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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伶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1-10 | 最近登入:1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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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於我老公已經不只家暴過一次,
但是我只有這次有驗傷,
當下有報警而警察只有叫我先去驗傷,
之後有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要提告、
而我跟他說我想考慮再與他聯絡!
請問這樣是否算已經先備案了呢?
如果真的走到離婚這步,
我想詢問探視權是否要在法庭上爭取?
如果監護權不在我這,
前夫不讓我見小孩是否可以請求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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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01
那不提告是否可以備案呢?還是我報警已經算備案了?
如果可以不上法庭 探視權寫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嗎?該注意什麼呢?關於探視權什麼東西要寫清楚?
才能保障呢
瀏覽:1017
日期:10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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