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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Hayle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2-10 | 最近登入:102-02-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是在今年1月份左右開始在拍賣網站販售手機殼相關商品,商品都是在大陸淘寶網買來的。 其中在7月中旬時遇警察持搜索票來家中搜索,說明我販售的Hello Kitty、拉拉熊和cath kidston手機殼疑似侵權仿冒品,總共被搜走了約150件商品左右(包括包裝紙盒70件)。 然而在9月中旬也接到警察來電說,在6月有經檢舉,警察有購買我1件cath kidston的手機殼,目前也已完成筆錄。我在筆錄中有說明,總共應該已賣出4、50件商品,獲利大約在4、5千元左右。 想請問,這2件案件併案處理的可能性大嗎?由於我是第一次販售手機殼,不知道要確認商品是否為正品或仿冒品,有的商品網頁會強調,有的沒有說明,也看到別的拍賣有販售同樣的商品,不知道這樣說明是否恰當? 因為目前都沒有收到開庭的通知,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搜出的商品數量和販售的數量多寡,案情會變得比較嚴重,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另外是否需要寫悔過書? 以上懇請您的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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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