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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hyuka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5-10 | 最近登入:1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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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先日子 家姊(17歲)邀請他男朋友(19歲)在深夜時刻(12點~1點左右)到家裡來玩 並且此事雙方家長均不知情 而最後發生了性行為 但此過程為非強迫性(雙方你情我願) 並且男方事後也曾多次在家人睡夢中來到家中 與家姊發生關係(家姊邀請) 那請問各位律師 這位男子是否有在民事或刑事上觸犯了罰則呢? 如果有的話, 我們該如何保衛自己的權力呢? 感謝各位律師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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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