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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do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10 | 最近登入:102-25-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想請問一下,如果發生性騷擾的情形,通報警方,警方說找不到嫌犯,感覺警方要吃案@@ 因為是告訴乃論的罪,怕時效過了~所以想說自己親自去地檢署告訴,這樣可以嗎? 如果可以的話,一定要在事發地點,還是說可以在住居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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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