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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汶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5-11 | 最近登入:102-06-1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後來總共賣出了12條一條約賺一百 總共賺了1200塊訂價我是照著當時另一位賣家所po 但是真的沒有要營利的意思我也不了解而且也沒再販賣了 想問能大約之道最低罰緩是說多少嗎? 是大家所說的3萬嗎...真的希望能夠在低或者是以勞動來抵罰緩..有就學貸款這次也是剛好畢業旅行靠打工所存的錢下來出國去帶回來的真的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也學到了很大的教訓拍賣並不代表是什麼都賣什麼都可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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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06
今年去了泰國一趟當時出發時就有親人告知希望多帶一些counterpain酸痛膏cool 於是當下買了20條回來 親人共分了10調後 還剩餘10條於是就po在露天販賣 也很快的就被買完 都是照著當時另一個賣藥膏的買家的價位再販售,現在事隔一個多月竟然收到了衛生局的信函 上面告知我 :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與第105條之規定 請台端至本局說明! 只有這項法條而已,想請問我該怎麼辦上網搜尋了一下好像只要收到這個就等於一定要罰緩但是身為學生真的沒有錢而且當時也不知道有藥事法這項法律條款..也很後悔當初拿到網路上賣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嗎?再拜託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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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05
因為現在還是學生也拿不出那麼多錢想請問那最低罰緩是多少呢?請問有什麼替代方案嗎只要不要被罰到錢以外什麼事都可以做就是希望能夠不要罰錢...如果對罰金有議請問上訴訟會有所改變嗎因為是真的不知道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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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