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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IS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9-11 | 最近登入:102-22-1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102年3月公司接到飯店的改建工程,原本是舊的飯店要重新整修。 公司施作的工作項目有木作工程跟土水工程,至102年7月也已完工,業主也正常營業。 在這過程中也有陸續跟業主提起未付款事宜,但卻一直推託說公司做的工程項目有瑕疵,做的不好之類的理由,所以公司在11月寄存證信函給根本公司簽約的簽約人,但對方竟說她不是最大的股東要我去找最大的股東談款項事宜。 因為公司一直跟業主提出請款,卻都沒有下文,寄了存證信函卻得到這樣的回覆,我下一步應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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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契約發生糾紛 你還是先看契約內容如何約定 是否有需要分階段驗收後給付工程款 或是給付 ... (恕刪) 那我是否要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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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告知其應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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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