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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i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11 | 最近登入:102-12-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本人於今年五月左右在拍賣上架了一組港X蘭X女生化湯,該產品為本人於區X4購買,使用一包後覺得不適合,丟掉又浪費,因此放在網路上購買(先聲明小女子有看到別的賣家也在賣,不知道這是違法的)。並於11月11日收到衛生局來函,說我違反藥事法,涉嫌廣告或販售,要我前往衛生局說明並帶進口合格檢驗證書等相關文件。收到函件後我就有立即下架,也未曾有買家下標過,我也有擷取商品下架畫面等,希望能佐證。想請問這樣是否會被罰呢?說明時應該如何陳述較好呢?(小女子要養父親及母親,父親因在外欠債,必須幫忙負擔貸款><")希望大人您能給予指教,感激不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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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