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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菁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11 | 最近登入:10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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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購買房子時,建商未明確告知房子結構,導致被人檢舉目前客廳處應為停車場,也收到了都發局的通知,現在不知該如何處理,可以提供建議嗎?先前買房子時,因房子的廣告與樣品屋都是客廳,車庫則在外面,所以,現在也很困擾,主要是我們買的房子是一個社區;另外,因所有住戶都遇到了這個問題,如果要發存証信函是要個戶分別寄,還是以管委會的名義去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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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