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11 | 最近登入:102-13-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以下是FB節錄的 請問可以針對紅字的部分對馮馴善提公然侮辱,妨礙名譽或者是毀謗嗎 -------------------------------- 馬路口 我真的覺得為了這篇話題動怒不是很好   普隆共 出去吃個飯 還要問老闆有沒有添加韓國調味料   普隆共 智商跟EQ是等比   馮馴善 那你的等於是零~因為不敢面對得獎的就是HTC這是事實這就是台灣製造的事實~~囊括六項的事實~~~慢慢凹吧~~什麼人就適用什麼ID你的智商跟EQ也不會高到哪去   普隆共 好像有錢可以領了 謝謝老闆 馮馴善 去阿~~~~慢慢去不送~~你以為這樣就嚇的到我~~~如果你當我第一天出來走跳這樣就被你乎攏到~你就慢慢自爽 普隆共 好好笑 你真有趣 馬路口 病的不輕 朱 永 帆 HTC得獎??蠻好笑的~手機的世界不就是這樣~難道你站著尿尿~別人就不行嗎?所以每家的手機都能講電話通通都是仿冒的??在看哪裡是生產地或是品牌情節都不是重點~有什麼樣的新技術推出來造福大家才是重要
瀏覽:705
日期:1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