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ess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11 | 最近登入:102-13-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近日公務人出勤務,在馬路中間放置消防水管,並沒有標示跟指揮,導倒我騎機車跌倒,手臉骨折,手需動手術,腦震盪,臉部神經麻必,住院9天,臉骨折,神經麻必需要關際半年,手骨折要3~6個月,請問我需直接申請國賠? 還是去地檢暑提告,要求民事和解?還是直接找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 近日收到對方簡訊關心,似乎有意合解,我應該如何處理?
瀏覽:493
日期:1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