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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11 | 最近登入:11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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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本人於今日凌晨一點到兩點間,因隔壁鄰居音量過大,前去勸導,請對方音量小聲點,對方要我去報警,我也請警察過來了,警察勸導後,對方與一點十分以手的方式,敲打我家窗戶,並問說請問我有妨礙到你嗎,我說你已經妨礙到我休息了,對方嗆說這次就算了,下次給我小心一點,我反問說,你在威脅我嗎?對方回他家約三十秒後手持木棍敲打我家大門並說給我出來,,要不然你明天就死定了,還要你明天哭母, 本人於約兩點三十分在報第二次案,並對他提出恐嚇告訴,於四點製作完筆錄,請問這樣他恐嚇罪是否成立,我身心害怕,四點的現在都不敢睡覺,請問我可以提出民。民事求償醫藥費跟精神賠償嗎?PS:大概多久會開庭,需要準備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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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