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老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8-11 | 最近登入:102-18-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小弟的朋友近期在準備結婚事宜 前2日與一個新秘約了時間試妝 小弟本人並不在場, 只知道朋友在試完妝後順水推舟的就下了訂金簽了約 後來覺得某些地方不適合, 於是1個小時後馬上去電想要解約 此時新秘表示必須按照合約走, 不會退還3成訂金 (合約內容是3個月以上退訂不會退還訂金, 目前離婚期還有將近1年) 於是小弟的問題來了 雖然小弟的朋友的確是解除合約, 必須負擔訂金的部分 但是合約本身並無註明審閱期的部分, 這種情況下訂定合約是否應具有審閱期呢?
瀏覽:1200
日期:1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