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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uteb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11 | 最近登入:104-02-10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好 我是一名單親媽媽,當初男方不肯辦結婚登記,又有暴力行為,在我產假期間把我跟孩子趕回娘家,我為了自身與孩子的安全,毅然決然地離開那個鬼地方.離開後對方卻以看孩子為由,幾番到我家來騷擾踹門,辱罵咆哮,令我與家人心生畏懼,遂申請了保護令,所幸保護令已經核發下來,但對方不服法院的判決結果,一再抗告,搞得我身心俱疲. 原先保護令核發後,對方進行抗告,並請對方的母親作偽證,幸好法院並未聽信對方說詞,維持原判決,但近日我又收到再抗告通知,內容為對方是弱勢團體的志工,並有認養小孩為由,說明自己是極為善良之人,不會有暴力行為,但那些志工與認養都是在保護令申請期間的所作所為,況且這跟他對我們的暴行並沒有關係啊!!(難道殺了人後再加入公益團體捐大錢就可以洗脫罪名?) 我真的不明白,法院為什麼會受理這樣的事證??對方經法院精神鑑定後為中度家庭暴力再犯者,領有思覺失能症(精神分裂症)的重大傷病卡,有嚴重的妄想幻聽,他為證明他的暴行都是對的而一再對我提告,讓我一次又一次的承受這些煎熬,到底這保護令是折磨人還是保護人的??我實在沒有那麼多心力去處理這些,我需要照顧孩子....看到對方律師是中部某位立委候選人,打著婦幼公益律師的名號到處拜票....心裡不禁在想也是單親媽媽的她,怎麼會幫著一名有妄想的精神病患者折磨別人????? 真的令人感到無助....難道沒有法律可以規範那些有幻聽妄想的人隨便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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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3
去年結婚但男方不願登記,今年懷孕產下一子,男方要女方自己帶寶寶去報戶口(男方不願登記),於是女方帶著寶寶離開男方家… 由於雙方僅有公開儀式並未登記,所以法律上並非有婚姻關係,那需要有"離婚"嗎? 女方是否可以向男方要求賠償?因為沒有登記,應該也不能請求贍養費……… 是不是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小孩的撫養費用?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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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3
律師您好~ 那可以對男方請求什麼賠償嗎? 如果男方認領小孩,那監護權部份是共同持有嗎?(女方想把寶寶養大,不放心交給男方) 謝謝!!
瀏覽:1581
日期:102-12-13
您好 我與先生去年結婚,有公開儀式宴客等,但男方一直不願意辦理結婚登記,我的戶口也還在娘家,我於今年產下一子,醫院的出生證明上只有我跟寶寶的資料,如今要報戶口了,男方要求我在出生證明上簽名同意寶寶從父姓,請問, 生父可以拿此出生證明辦理出生登記嗎?同居人可報出生登記的,同居人的定義是?住在一起還是要在同個戶口下? 如果我在出生證明上簽名同意從父姓,那是不是等於生父認領? 我要如何避免男方只要寶寶卻不辦理結婚登記?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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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