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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Ru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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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目前的店面被房東賣出,所以必須換地點,後來有屋主主動來告知願意把他的房屋租給我們。屋主在租屋後告知可先整理屋子裝潢,裝潢好後簽約開始算租金,結果屋子裝潢完畢,屋主告知他的土地是侵佔國土,房子是違建不租了,可以告他詐欺、要求退回裝修費用和精神與工作收入損失嗎?沒簽約但是有開幕廣告出去了,原本要先跟屋主簽約,但他遲遲不肯簽約,所以只好先整理與裝潢,不然會來不及開幕。而且那屋主有在自己房屋外放了一塊10幾年的木板,經過多年的風吹日曬變很爛了,我們不知道是他的情況下把木板清走,屋主說他當初花了5萬買,要我們賠償那塊木板金額。施工的費用收據有作用嗎?麻煩幫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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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