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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5-12 | 最近登入:1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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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小弟因缺錢所以上網看到借款網站,後來打電話去詢問
對方稱說公司願意借款,要我把存摺及提款卡寄上去給他
我想說裡面沒有錢,所以就寄上去給他了
之後因為我在上班,對方打來問提款卡密碼,稱說要匯錢進去我的帳戶裡
,然後跟我約晚上碰面,交還我提款卡
之後就連絡不上
直到我打電話去要辦遺失的時候,才發現以便警示戶
後來接到北市刑大打電話來問說知不知道自己的帳戶便警示戶
我說知道 打電話辦遺失才知道
之後又去警察局報案(詐欺幫助犯)去做筆錄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沒見過對方,也沒有想過要幫助詐欺,只是單純想借款
有朋友可以證明我只是單純想借款
因為他之前也想要跟該(詐騙公司)借款
他是否可以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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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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