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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蜜桃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12 | 最近登入:102-29-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最近被一個提告上百位的網友提告, 以下是對方告我的關鍵詞句:  "不明確的教材,跟毒藥沒兩樣" "總比X速日語在金字塔當木乃伊來得好"  (X速日語是他自創的教材)  "平白無故想賺人家錢" 這些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對方姓名或ID來講, 請問我有多高的機率會因為這些話而被起訴?  若不幸被起訴,對學生而言,合解金多少是比較能接受的?   另外,由於這些是兩年多前的事情, 說真的我不保證自己100%記得講過的話, 但記得大概的場景和初衷, 請問如果被檢察官問到有沒有發這些言論時, 我該如何回答比較好? 我擔心回答"不記得",便等同放棄自己申辯權益;  回答"記得",又怕自己因印象模糊而自我矛盾, 或因對方做偽證而被他牽著鼻子走......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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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