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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桃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12 | 最近登入:1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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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最近被一個提告上百位的網友提告,
以下是對方告我的關鍵詞句:
"不明確的教材,跟毒藥沒兩樣"
"總比X速日語在金字塔當木乃伊來得好"
(X速日語是他自創的教材)
"平白無故想賺人家錢"
這些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對方姓名或ID來講,
請問我有多高的機率會因為這些話而被起訴?
若不幸被起訴,對學生而言,合解金多少是比較能接受的?
另外,由於這些是兩年多前的事情,
說真的我不保證自己100%記得講過的話,
但記得大概的場景和初衷,
請問如果被檢察官問到有沒有發這些言論時,
我該如何回答比較好?
我擔心回答"不記得",便等同放棄自己申辯權益;
回答"記得",又怕自己因印象模糊而自我矛盾,
或因對方做偽證而被他牽著鼻子走......
謝謝您
瀏覽:1684
日期:10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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