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aich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9-12 | 最近登入:102-29-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複製新聞至學校班級留言版被告,我住台北,對方住高雄:先收到高雄地檢署主旨審核移轉管轄案件---報請移轉偵查至台北地檢署信件後數日又收到高雄地檢署刑事傳票○ 為何會這樣可以再移轉台北嗎
瀏覽:523
日期:10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