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鄭小喵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01 | 最近登入:103-17-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房客在102年12月中電話告知要提前解約,在年底時提出交還房屋的要求, 但鑰匙沒能全數歸還,所以應該是算沒有交屋吧?那這段時間是否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租金? 而對方一直避不見面連電話也不接,去房子的管委會一查才知道有欠費的情況,那我又該如何處理,是否可以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
瀏覽:1788
日期:103-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