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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01 | 最近登入:103-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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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一位香港朋友在美國唸書, 如果我有在美國網站購物都會寄到他在美國的住處, 請他回台灣時一起帶回來。 我和他的聯絡方式都是用FB的私訊, 2013/11/16詢問他能否幫忙帶洗臉機回台灣, 他回覆是這次寒假有可能回香港老家, 不過他可以從香港幫我寄回台灣(他認為還是有省到運費), 或是他請台灣朋友幫忙帶貨回台灣, 所以分別在2013/11/16和2013/11/17和其他兩位朋友共買了三組洗臉機(共價值USD$525), 他在2013/11/21私訊告知我三組洗臉機都已經收到了, 由於他學期末課業繁忙, 期間我們就沒有聯絡了。 直到2014/1/1透過FB的動態得知他回到香港老家, 就發私訊詢問三組洗臉機何時會幫忙寄出, 2014/1/1~2014/1/7間他FB的動態都有更新, 但他卻在2014/1/7才回覆我隔天會寄出, 並且說寄出時會通知我郵資多少; 到了2014/1/11我詢問他包裹號碼提供我查詢, 他因為其他私事把我刪除封鎖。 我想請問, 如果我盡全力去找他(但我不認為他會理我), 他還是一直不肯回應我, 我打算走法律途徑,這算是侵占嗎? 是先去警局備案嗎? 這樣他一回台灣能找的到他嗎? 以上, 煩請律師幫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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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