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囍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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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一位香港朋友在美國唸書,
如果我有在美國網站購物都會寄到他在美國的住處,
請他回台灣時一起帶回來。
我和他的聯絡方式都是用FB的私訊,
2013/11/16詢問他能否幫忙帶洗臉機回台灣,
他回覆是這次寒假有可能回香港老家,
不過他可以從香港幫我寄回台灣(他認為還是有省到運費),
或是他請台灣朋友幫忙帶貨回台灣,
所以分別在2013/11/16和2013/11/17和其他兩位朋友共買了三組洗臉機(共價值USD$525),
他在2013/11/21私訊告知我三組洗臉機都已經收到了,
由於他學期末課業繁忙,
期間我們就沒有聯絡了。
直到2014/1/1透過FB的動態得知他回到香港老家,
就發私訊詢問三組洗臉機何時會幫忙寄出,
2014/1/1~2014/1/7間他FB的動態都有更新,
但他卻在2014/1/7才回覆我隔天會寄出,
並且說寄出時會通知我郵資多少;
到了2014/1/11我詢問他包裹號碼提供我查詢,
他因為其他私事把我刪除封鎖。
我想請問,
如果我盡全力去找他(但我不認為他會理我),
他還是一直不肯回應我,
我打算走法律途徑,這算是侵占嗎?
是先去警局備案嗎?
這樣他一回台灣能找的到他嗎?
以上,
煩請律師幫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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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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