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娃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01 | 最近登入:103-21-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事情是這樣 前年我像分期公司貸款了一台機車 但遲遲沒繳出分期款項 中間甚至還變賣了分期的機車 距離到現在  已經一年多 當中分期公司已經有寄傳票到家中 但我因為跟家裡的人鬧的不愉快而搬出家裡 也沒和家人聯絡 中間我也生了小孩 直到生產完事情爆發才主動連絡家人 家人才跟我提起有收到法院傳票 但聯絡不到我   之後有說  分歧公司最後寄了一張 五天內打電話去和解 可是我的家人跟我說的時候早已超過五天 後面我主動打了電話給分期公司 跟她說明整個事件 她只說聯絡不到我 所以案件已交由法院以通緝罪名找人 所以在那之前警察也上門找過我 這樣代表我被通緝了嗎? 我?不好意思  我真的很有心想和她和解 當時電話她只給我兩個方案 一個就是一次付清 兩天內 給八萬八 其餘金額不另外追究 一個是分兩到三期 但頭款需付五萬元 但是一下子我真的沒辦法湊出這麼大筆數目 我自己在家帶小孩沒收入 只靠男朋友一個人出門賺錢 每個月除了房租 小孩開銷 生活開銷 就足以打平了 後面因為湊不出款項 分期公司就傳了封簡訊 上面寫著 與債權一案屢次失約未繳 公司將取消所有對你優惠方案 重新以利息20計算 並將以刑事詐欺罪名送至律師事務所進行刑事與民事查封訴訟 我想問 這樣還會收到傳票開庭嗎 ? 假如上法院我還會有和解機會嗎 ? 如果他們提告成功 我會被關嗎 ? 我不能被關 我還有剛出生的小孩要養   可以告訴我怎麼做才好     
瀏覽:2398
日期:10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