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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01 | 最近登入:10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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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開公司,先生掛名為負責人。因公司買地有貸款,先生作為貸款保人。想請問若有任何情況導致公司無法償還貸款,先生身為保人需償還貸款,債權銀行是否會要求夫妻二人共有之財產償還呢? 夫妻二人於婚後五年買下房子,房子掛名在妻子身上,房貸一直由妻子銀行戶頭扣款,該房子是否因為是「婚後財產」而需拿出來償還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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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