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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1 | 最近登入:10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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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 我和別人合租房子(大樓) 並共同支付網路費及水電費 合約到103年3月 但前天早上我睡醒時卻發現對方沒有告知就搬走(提早了一個月) 還換了電話號碼 導致無法聯絡 欠的網路費及水電費都沒有付 也沒去結清 當我到樓下大廳時 發現對方的行李還在大廳(人不在) 前往查看 卻發現 他們偷了我的紙箱來裝行李 所以我便將紙箱(連同裡面物品)一同搬上樓 並留紙條告知 \"請付清欠款網路及水電費 也不要偷我的紙箱 要拿回東西 請付清後自行拿自己的紙箱來裝回\" 當時 我並不知道 對方已將家中鑰匙交還房東 純粹只是想這樣對方就會回房裡拿 可以直接討錢 他們的東西 也讓他們自行裝 比較不會說我動他們的東西   (我也有告知管理員 他們來拿行李時 請他們上樓找我拿回)沒想到 晚上管理員才告知  對方並未出現 只派貨運將行李載走 結果昨天對方使用隱藏號碼打來說要告我侵占 我說 電話都換了 若沒留東西 我怎麼找的到人 錢匯還我 我馬上會把東西還回 對方反嗆 房東有他的新電話 後來我有打電話給房東 房東表示 她有打電話詢問房東我的電話 (意思就是 他本來也把我電話刪了 根本就是有意不還欠款) 想請問 這樣的情況 我該如何自保? 又該如何要回錢呢? 當初因為基於信任 所以也都沒簽寫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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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