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1-01 | 最近登入:103-01-0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兩個禮拜前
我晚上騎機車至某處 雙黃線雙向 路側買晚餐 要往前啟動時龍頭向左擺(車子停止沒動) 被一台過快的機車撞上前方
不過因有閃一下所以當下只是車殼小擦傷 無人倒地
我大約在原地等1分鐘以後 看對方沒有事情 我道歉以後就離去
走之前還回頭確認有沒有事
今天晚上警察打電話給我 說我肇事逃逸還她說腳有受傷
警察打電話來時 說對方倒 地(事實是她說謊 有搖晃但沒有倒地)
我絕對不是故意!!
請問:
1這是否以確定構成肇事逃逸?
2強制險是否可以保證對方的醫療費用?還有其他費用嗎?
3因為我是被撞的那一方 我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機車擦傷的費用?
4如果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太誇張 我無法負擔時我該如何處理?
5無法和解真的就只能上法院了嗎?出庭費怎算呢?
6我騎車以來(9年)都沒出過車禍 也無肇事紀錄 這對我有幫助嗎?
如果其他遺漏請補上
非常感謝!!
因為在個人發表文章裡沒看到 如有重複請見諒
瀏覽:1027
日期:103-01-31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