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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香香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02 | 最近登入:103-19-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在FB被罵「臭婊子」,文章雖沒有指名道姓,但文章所敘述的特徵只有我一個人符合,且有透過第三人用line證實其文章確實是在罵我,那我提告公然侮辱勝算大嗎?因為報案時警察有提醒我,若敗訴有可能被告誣告,所以想詢問律師意見。 以下為文章節錄「我居然還同意跟你去墾丁玩,還原諒你,你真的是欺負人吃夠夠啊,墾丁你硬是要去,約法三章了,你第一天就偷溜回房間打給他熱線九九啊,你真行,又要利用我的好??我真對不起我那群好朋友九月十五我正式跟你分手,因為你在跟我慶生夜唱的時候,3/4的時間是在跟他line跟他講電話,你怎麼不在那時候下南部呢,哈哈硬是要我配合你發什麼fb分手文,我那時候只想最後一次配合你,反正我也不會少塊肉,反而你卻是在最後一刻再反我一軍啊,文章打的好像我對不起你,好像你還多愛我,卻只好放手讓我追尋更好的,殊不知是我成全你,也讓我擺脫你設計好的腳踏兩條船分手完還利用我媽我阿姨惡人先告狀,你怎麼不跟他們說妳也交了個男友,還比我快住在一起呢~要我不說你的事情,根本是想踩我的屍體嘛我說白了,妳跟水晶,不管那之後是否還在不在一起,看到他的衣服馬上佔滿我的位置的時候,你真是個婊子啊,真是個無敵厲害的臭 婊 子你的故事我大概都講了,小的零碎的我懶得提,五年我當作是賠了一場教訓」 紅字部分是我有證據證明他指的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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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