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vick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2 | 最近登入:105-2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公公於98年過世,過世時已辦理完成限定繼承(當初已知遺產有一間1/8地上建物所有權,價值約10萬、銀行債務約250萬),這星期(105年4月)收到建物的地主寄來的存證信函,收件者名字還是公公,大意為,自97年~105年間積欠地上權租金共約25萬,但家人無人知道當初公公有簽此租約,地主可能也不知道公公過世,所以租約家人沒人見過,也沒去與地主更改過承租人姓名,所以要請問: 1.此租約現在是不是就算繼承,算在我們頭上? 2.積欠97-105的年的租金,是全部屬於公公欠債,可以由限定繼承下所得財產去償還?還是98年以前的租金屬公公欠債,98年以後就變成是我們的欠款?
瀏覽:410
日期:10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