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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2 | 最近登入:103-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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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17歲.女方自稱高一.某日晚上雙方參加朋友慶生活動後.相約去旅管開房間.且發生性關係.東窗事發後.女方家長(自稱養母)開口要求100萬和解費.因金額太高.男方家長無法答應.  女方則說要走法律徒逕 請問男方要附刑事責任嘛.若女方提民事賠償大約會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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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