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tell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2 | 最近登入:103-20-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想請教~~在過年前弟弟開貨車外出工作,因工作地點無法將貨車停放於客戶工廠中,故將貨車熄火停放於路邊,而所停車之地點屬於較鄉間的一般道路,道路寬約為二台貨車可會車之寬度,而貨車因體積較大所以有超出白線約半個車身,當弟弟工作完成出來後發現有一台機車不知什麼原因撞上貨車尾,同時對方也報警處理,而對方目前只有機車受損,人無任何受傷之情況,因對方有報警所以我們也將其對方財損的部分交由保險公司去理賠,經保險公司審查判定雖我們違規停車先,但因當時車子為靜止也未發動之情況,所以我們不需要承擔所有機車修理費用,對方修車費估價為1萬9仟,而保險公司目前可理賠最高額為1萬,但對方不願接受,希望保險公司未賠足的剩餘9仟要我們要再賠償給他,所以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要負擔對方所有損失嗎?
瀏覽:720
日期:10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