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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02 | 最近登入:105-14-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你好~關於些拋棄繼承問題想詢問 我父親於民國97年年中去世的 一般拋棄繼承規定須於父親死亡3個月內必須辦理 但由於我十幾歲就嫁人了與父親並無同住 而他也居無定所換來換去 因此父親過世後我並未立即知道得知後早已超過3個月拋棄時間 直到昨日郵差莫名叫我掛號才收到關於父親有欠稅務局的稅移送執行署所發來的通知書 我電話詢問後答案就是父親有欠牌稅因為弟弟和我應該繼承但弟弟早在父親去世一年前車禍身亡 我就必須繼承所有欠稅 我也有電話詢問過法院的訴訟處 小姐問我說我父親去世前有同住嗎我說沒有小姐也問有留下任何財產嗎 我回父親去世一塊都沒有留給我 就我後來得知父親去世後 沒人有我聯繫方式所以喪事部分都還是父親所有兄弟姊妹湊錢處理的 小姐說根據民法繼承篇 施行法第一之三條第四項 如果父親去世前我並無同住並在父親過世後並未拿到父親所留下的任何財產 那麼我無需負擔父親過世後所留下的積欠債務  但因為稅務局必須要我拿出文書證明我才不用繼承償還否則拿民法出來異議也沒有用 想請教律師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能拋棄繼承呢??  另外稅務局移送行政執行署的欠費金額是就如目前金額所定案了還是如我一直還沒處理會一直有滯納金生出來呢?? 拜託律師幫幫忙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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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7-14
你好~這是我目前所發生的狀況希望可以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以物易物交換網 是一個可以讓許多家中有不需要用到物品 的人都可以聲請帳號 把家裡用不到ㄉ物品po上去交換 與人換物了幾次感覺還不錯可以物盡其用 但每位換家都有個共通點就是關於我都會註明{換物換出不換回 不喜歡的都是自己在換出} 在本月老公從他上班科技廠裡外包的咖啡吧因為要結束營業 人家給他一台電磁爐   想說家裡用不到po上換物網換出好ㄌ 在19號一位換家向我提問這台電磁爐想與我交換  雙方同意下各換了3樣物品  對方的鬆餅機電燉鍋瑜珈墊 換了我的電磁爐長褲上衣 並約好20號一併以便利店 店到店的方式運送各自在取貨這樣 對方寄給我ㄉ物品21號我就收到了  因為媽媽需要一台鬆餅機換來了就送ㄌ出去 而對方的東西因配送問題較晚24日才送達 對方收件後卻說我ㄉ電磁爐不能用瓦數不同是220v的而且是大陸貨頭痛要怎改機 因為我不懂這類問題 想說對方既然不能用我自己提出讓他換回好ㄌ 因為對方住湖口我住新竹我有說待老公要去新豐保養車時 在順路約在火車站 電燉鍋換回電磁爐這樣 但由於我鬆餅機已經給ㄌ媽媽我有向對方說明給ㄌ人無法拿回 但對方堅持全數換回我說鬆餅機真的沒辦法拿回  對方就說不還他所有物品要告我詐欺 每ㄍ換家物品po上去 都是簡單敘述長寬及附上實圖 圖中明顯可看出大陸簡體字一看就很清楚 換物前對方沒提問任何問題看中喜歡就同意交換 而這類問題我也不知道 就這樣交換成功 收到物品後卻堅持說要全數換回 並且我給人的鬆餅機也逼我去要回否則告我詐欺 換物即是雙方同意之下換的 也是她找我換的圖片也是實物沒騙人也看得見是大陸貨上都是簡體字 但他卻說我沒標示清楚而且是大陸貨(有圖為證)  因對方堅持不各退一步非要告我 東西讓她換回他也不要 無奈遇到這樣的問題 不知懂法律好心的人能告訴我 這樣的糾紛會造成什麼觸法的問題嗎??希望幫幫忙謝謝   以下附上網址雙方換物電器類換物實圖http://change.e1515.com.tw/Detail.php?ProductID=1909146 (我方)http://change.e1515.com.tw/Detail.php?ProductID=1756366 (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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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