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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4-03 | 最近登入:10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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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小弟是一名貨車司機 小弟送貨途中 與一名機車騎士 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是綠燈 他在對向道 我要準備左轉但我提早轉彎 掛越雙黃線對方閃避不急撞到我後方的門 現在已住在加護病房 觀察 暫無生命危險他還有一位坐在機車後方的乘客是她孫女 左腳也需要開刀但阿伯到達醫院時他意識有清醒 可以跟警方對話 所以警方有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 0.40 有喝酒  但警方在幫我做筆錄時跟我說 叫我別跟公司的保險說阿伯他有喝酒 這樣保險公司會藉這個機會不理賠獲賠很少 警方說為了我好 他說這樣保險公司會陪對方比較多(我方公司保險保很重) 阿我就可以陪比較少會和解。想請問律師們 這樣是好的嗎或對我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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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