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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KJ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03 | 最近登入:103-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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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的社區, 住戶分左右兩排, 中間為車道(屬於共同持有部分), 我是最後一間. 所以我的停車位其實就是車道延伸到最後的部分, 但是此停車位屬於獨立產權, 我也持有此權狀. 但因為住戶都會把機車停在自家門前(屬於共同持有部分), 其他住戶的機車並不會防礙我們進出, 但隔壁鄰居的機車(標示紅色柱狀), 因為就放在我們停車的出入口, 所以每次進出都會妨礙到. 已經由管委會跟其協調無效, 而管委會也做不出一個結論, 所以我的問題是, 可已經由民事訴訟來解決嗎? 另外因其已明顯妨礙到(已拍照存證), 且造成我精神上的壓力, 可否請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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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8